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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公安机关开展“迎接奥运盛会、整肃警容风纪、规范执法服务”专项督察活动 |
按照公安部统一部署,山东省公安厅将部署开展为期一年的“迎接奥运盛会、整肃警容风纪、规范执法服务”专项督察活动。
专项活动将从9月1日开始至2008年底结束。9月1日,山东省的奥运会项目承办城市青岛市公安机关先行启动。2008年1月1日起,全国其他重点旅游城市公安机关开始启动。活动的目的是抓住迎接奥运会召开的有利契机,大力整治队伍形象及作风和执法服务中的突出问题,树立以人为本、公正执法、文明执勤、热情服务的中国公安良好形象。
这次专项督察活动将以民警的执法执勤情况、接处警情况、“五条禁令”执行情况、警用车辆管理使用情况和公安机关“窗口”单位服务情况等工作为重点:一是对在公共场所、大型活动现场执法执勤民警文明执勤、文明执法的情况进行督察,着重查纠民警在执法执勤活动中对当事人和人民群众态度行为不当,民警不按规定穿着制式服装、佩戴警用标志及穿着警服在公共场所仪容不端、举止不雅等问题。二是对派出所、交警队、巡警队等公安机关窗口单位服务的情况进行督察,及时查纠对待群众态度冷漠、语言生硬、办事推诿等问题,以及民警在接待群众和执勤期间影响工作形象的行为。三是对110报警服务台、公安派出所和现场执勤民警处置公民报警、请求救助的情况进行督察,重点督察接受群众及外国公民报警和请求救助时态度是否积极端正,有无推诿现象,采取的措施和行动是否合法适当、是否及时有效等问题。四是对警用车辆管理使用的情况进行督察,着重查纠警用车辆的牌证是否齐全,是否按规定喷涂警车标志、安装警灯和警报器,非紧急警务驾驶警用车辆是否遵守交通法规等问题。五是继续对执行“五条禁令”的情况进行督察,“五条禁令”即严禁违反枪管理使用规定,严禁携带枪支饮酒,严禁酒后驾驶机动车,严禁在工作时间饮酒,严禁参与赌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