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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及其他奥运会项目承办城市和全国重点旅游城市公安机关开展迎奥运专项督察活动

 北京及其他奥运会项目承办城市和全国重点旅游城市公安机关,将开展“迎接奥运盛会、整肃警容风纪、规范执法服务”专项督察活动。 

    这次专项督察活动从9月1日开始至2008年10月1日结束。9月1日,北京及其他奥运会项目承办城市公安机关先行启动,明年1月1日起,全国其他重点旅游城市公安机关开始启动。

    这次专项督察活动的5项重点已经确定:一是对在公共场所、大型活动现场执法执勤民警文明执勤、文明执法的情况进行督察,着重查纠民警在执法执勤活动中对当事人和人民群众态度行为不当,民警不按规定穿着制式服装、佩戴警用标志及穿着警服在公共场所仪容不端、举止不雅等问题。二是对派出所、交警队、巡警队等公安机关窗口单位服务的情况进行督察,及时查纠对待群众态度冷漠、语言生硬、办事推诿等问题,以及民警在接待群众和执勤期间吸烟、饮食、闲聊等影响工作形象的行为。三是对110报警服务台、公安派出所和现场执勤民警处置公民报警、请求救助的情况进行督察,重点督察接受群众及外国公民报警和请求救助时态度是否积极端正,有无推诿现象,采取的措施和行动是否合法适当、是否及时有效等问题。四是对警用车辆管理使用的情况进行督察,着重查纠警用车辆的牌证是否齐全,是否按规定喷涂警车标志、安装警灯和警报器,非紧急警务驾驶警用车辆是否遵守交通法规等问题。五是继续对执行“五条禁令”的情况进行督察,“五条禁令”即严禁违反枪支管理使用规定,严禁携带枪支饮酒,严禁酒后驾驶机动车,严禁在工作时间饮酒,严禁参与赌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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